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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窅 发表于 2012-3-22 20:18

贴几首诗歌,大家来砍!砖头的要,鲜花的也不据!

[size=2]《故 乡》[/size]

文/徐俊国

一个人可以选择在黎明前的黑暗啜泣,也可以选择麻木,在世事中飘零。
可以选择离家出走,爱或者恨,甚至死亡,
但就是无法选择出生。

一个女人嫁到鹅塘村是命,我被生在遍布牛粪的苦菜地也是命。
把辣椒水涂在乳头上的那个人,
用鞋底打我又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的那个人,
我泪汪汪地喊她“娘!”

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
那天,蟋蟀在草墩上把锯子拉得钻心响。钻心响的地方叫故乡。


声明:什么支持,顶起的就不要了,占座的一律不要。只要专心砍诗者!!

木行之 发表于 2012-3-22 20:26

写得挺好的。
文似看山不喜平。
他的几个伏笔,伏得好,有戏剧效果,加深了读者印象。

胡善华 发表于 2012-3-22 20:33

转帖大家来学习:
  
  故乡之于人已是命中注定,这是我们一呱呱坠地就在生活中所占据的位置,就像自己的亲娘一样,她是被我们一辈子挂念与掂记着的生命高地,一种给我们的灵魂带来真正喜悦的言说之根,一种赋予散文诗以本体论意义的大道本原。“一个人可以选择在黎明前的黑暗啜泣,也可以选择麻木,在世事中飘零。/可以选择离家出走,爱或者恨,甚至死亡,/但就是无法选择出生。//一个女人嫁到鹅塘村是命,我被生在遍布牛粪的苦菜地也是命。/把辣椒水涂在乳头上的那个人,/用鞋底打我又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的那个人,/我泪汪汪地喊她‘娘!’//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那天,蟋蟀在草墩上把锯子拉得钻心响。钻心响的地方叫故乡。” (《故乡》),此心安处是故乡,在这章散文诗中,人时地物的拼接组合,创世此在的生死爱恨,风雨飘零的世事人情,在“遍布牛粪”的鹅塘村的苦菜地里,成为抒情主人公温暖而忠实的一腔念想,成为“我”泪汪汪地喊娘或蟋蟀在草墩上唱叹的根据地。不管你走到哪里,也不管你是否身处异邦他乡,都不要忘记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场和故园,是啊,“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念兹在兹,人之常情,于徐俊国的入世图式中成为乡关的象征,那蟋蟀的“钻心响”啊,在诗人司空见惯的视野或耳熟能详的旋律中薪传着故乡的人与事、风与景、悲与欢,这或许就是一个人的宿命,一个人魂萦梦绕而导源于内心的精神胎记,一个人审美共通性的情感中庄严的席座,一个人诗学地理与内聚力作用下的一种心态,一个人朝思暮想、拿得起却丢不下的精魂啊!

    徐俊国的散文诗,就是这样着力于对个人内心的探索,着力于对故乡风物与人情等语码系统的全息性建构。他时常返回或潜入到“寻根”故地,深刻而具体地写出心灵与故乡的遭遇;他用细腻入微而明朗纯净的笔触,揭示生活中的本真,使那被他心血浇铸的诗性达到了一种“澄明”;他低语式的吟哦,眼睛向下的凝眸,以一个寂寞者的观察视角,摆脱喧嚣而媚俗的消费时代的各种纷扰,独树一帜地营造着以“鹅塘”命名的如诗如歌、如泣如诉、如琢如磨的村落,勾连起属于他自己也属于人类博大精深的精神脉相,以对置身底层的父老乡亲的生存状态与生存命运的真诚逼视,尽情抒发他内心深处的大仁大爱、大悲大悯、大真大善、大德大美的情怀,给我们带来了一种透骨的苦痛,一种感恩的热爱,一种对于亲和力的独特理解,并且在恬淡率意与静穆超然的文本里,衍生出一种让人泪涌的力量。

乡窅 发表于 2012-3-22 20:38

我站三楼,砍一下,全是自己浅浅的看法。

  先不谈,起笔有多亮,诗歌语言有多优美,节奏有多顺畅,来说一下这首诗歌的骨架或者结构,可谓合理、一环套一环。在这里也成为伏笔、挖坑,也不为过。诗人在刚开始就打下一个中心,或者字眼:命。
  一个人可以选择在黎明前的黑暗啜泣,也可以选择麻木,在世事中飘零。/可以选择离家出走,爱或者恨,甚至死亡,/但就是无法选择出生。紧接着,诗人过渡到了娘,那个人。全是命,我们无法改变的。就像作者写的那样:一个女人嫁到鹅塘村是命,我被生在遍布牛粪的苦菜地也是命。读到全诗的最后一段:那天,蟋蟀在草墩上把锯子拉得钻心响。钻心响的地方叫故乡。所有的情感都爆发了,灵魂挤了出来。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这句不正是,应了,开始“但就是无法选择出生”吗?
  是的,出生我无法选择,诗人出生的地方,故乡无法选择,正因为这样的感谢所在。命运把诗人选择了在这里,一个叫做'故乡"地方。


   我不是什么诗歌名人和名人诗歌,但我是一名诗歌欣赏者,这谁都无法抹杀掉。以上只是自己一些幼稚的看法
   什么?你自己知道也幼稚,那也拿出来,放到这里。但是,我比那些说别人很幼稚的人,多了一种东西。那就是,明知道幼稚,还拿出来,你敢吗!

同船渡 发表于 2012-3-22 21:40

大约这一切都是命,是诗?是命?

土元 发表于 2012-3-22 23:14

对命运的诗意解读,笔辣,老道,锋利,震撼!

深谷幽兰 发表于 2012-3-23 16:02

一个女人嫁到鹅塘村是命,我被生在遍布牛粪的苦菜地也是命。
把辣椒水涂在乳头上的那个人,
用鞋底打我又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的那个人,
我泪汪汪地喊她“娘!”

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
那天,蟋蟀在草墩上把锯子拉得钻心响。钻心响的地方叫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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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诗句,写亲情都带着语锋,可以让人看到母亲在苦菜地分娩的血水,可以看到忍痛为儿断奶的“狠心”……多少复杂交织的亲情,被这几行诗句,掀动的波澜起伏,扬起震憾人心浪花……。朴实的如同农家饭,但却咀嚼出纯正的诗香。让人过目不忘!好诗!:victory:

雨后春笋 发表于 2012-3-24 16:42

看到这首诗,我禁不住要佩服诗人的智慧。他把最普通的事,却写出这么深的别有新意,断奶、用鞋底打,童年可能大家都经历过,我们认为是上不得台面的,徐俊国却把它搬进了诗歌,这个土生土长的诗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什么叫好诗,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好诗,虽然有些偏见。

落云听雨 发表于 2012-3-26 13:21

文笔不俗

鄢达惠 发表于 2012-3-26 17:58

命运可以抗争!对生我养我的故乡的爱,在我的心里永不会变!

蔡平 发表于 2012-7-1 22:34

火辣辣老道的写法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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