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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亮 发表于 2011-8-28 22:58

痛疼在伤口里的乡土情结

[i=s] 本帖最后由 朱国亮 于 2011-8-29 07:19 编辑 [/i]

痛疼在伤口里的乡土情结
——高山松《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组诗赏析

文/山东 朱国亮

  在网络纷纭的诗歌论坛中,提起黄友松这个名字,可能知之者甚少。但是,一提到高山松,恐怕爱好诗歌的朋友没有人会感到陌生,他充满活力的身影宛似诗坛路标,给予了众多诗歌作者跋涉的一程程相伴。进入高山松的博客,我才知道高山松原来即是黄友松先生的笔名。近来,在《核桃源》等五家文学论坛发起的《乡土诗会》诗歌大奖赛中,《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组诗)》荣膺冠群翘楚,使我对高山松及其诗歌创作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文人相轻,自古有之。每个诗歌作者,都有一种特质的灵气与自豪,正是自我欣赏的不断探索与创造力,才解脱避免了创作一股风的单调和萧条,从而繁荣了诗坛百花齐放的万紫千红之春色。然而,面对60年代生人、在湖北荆州大地上站立起来的汉子,一株挺拔在文学高山上的常青之松,那从《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中婆娑出来的松针一样吐露缕缕生机令人夺目的诗行,却使我无法不对黄友松这位才华横溢的当代诗人佩服之至。
  毋庸讳言,时下的诗坛,充斥着浮躁与狂野的乱象。沉醉于所谓空灵性的意识流变,造成了缥缈虚无毫无实质内容的新八股作品比比皆是,远离时代的所谓个性随意彰显的乌烟瘴气,已然把诗歌推到了失却市场的边缘。于此时,读到现实主义作品组诗《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沉闷之中不觉得一股清新的风顿生,丝丝爽朗拂过心灵一种惬意之欣喜。作品立足泥土,以独特的感悟触角,抚摸着我们脐带似的乡情的伤口,使游离于繁华尘世的灵魂之蝶翼,沿着乳名的呼唤一次次回归生命的源头,引发了读者强烈的情感共鸣。
  首先,该组诗是现实主义的,具有真实的情感力量。乡土诗作为诗坛中存留的一块难得的圣园,辛勤耕耘者也有不少。所以,乡土作品,我也读到了不少。留给我总体的感觉,许多作品带有虚幻的疼痒呻吟之嫌,肤浅于表象的泼墨,甚至脱离在现实之外,闭门造车一些牵强泥土的风花雪月,缺乏打动读者的真实的情感力量。组诗《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则与此有别,它是纯粹的现实主义作品,那些犁铧划过的伤口,不仅没有愈合在诗人自己的记忆表层,也深深刻划在众多读者的灵魂深处,一旦揭开便会有乡情的血液疼痛地流出。正是基于此,诗人的情感在真实中,爆发出了震撼读者的一种强大的冲击力。
  “瓦子台是一块地,不大/就十来亩,因为高出周围的田地/而得名,我的爷爷/在上面耕种过,我的父亲/也在上面耕种过,种过小麦/种过玉米,还种过/梨树,那些犁铧/划过的伤口,至今/还在记忆的表层,没有/愈合,而爷爷和父亲/已随着瓦子台的地名,隐藏到了/伤口的深处,他们留下的那粒麦子/遇到潮湿的天气,还会/发芽,那粒玉米也会拔节,那颗大大的梨核/一直还梗在/我的喉管”(组诗之《瓦子台》)。爷爷和父亲岂止是属于诗人一人的,他们更是属于我们每一个生命的根须。这些根须,在一块地上的耕种中青葱过,又最后隐失于一块地之中。打开诗人的记忆,也打开我们的伤口,那些祖辈耕种过的小麦、玉米和梨树,不正是我们的承载呼吸的身体上那些葱茏的毛发吗?为了生存,祖辈留下我们生命的那粒麦子、玉米,常常流离故土,他乡发芽拔节。此 “梨”一者,“生离”也。未能对辛劳的祖辈尽孝,遗憾的的伤口怎能愈合?也许当儿郎事业有成,能够报答祖辈养育之恩之时,他们又已经沉睡于他们挚爱了一生的土地之中了。此 “梨”二者,“死离”也。如此之痛,又如何不叫人“那颗大大的梨核/一直还梗在/我的喉管”?
  多么烙印疼痛的现实主义之作!多么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啊!读罢此诗,在赞叹诗人诗艺的娴熟妙绝之际,作品的巨大感染力令心灵相应于联翩的浮想,我这个和诗人同龄的读者,再也忍不住心头热流涌动而潸潸泪下了。
  其次,该组诗视角独特,切入点富有出人意料之妙。相对于乡土诗创作的新颖空乏现象,我们早已经疲倦了阅读的眼睛。读高山松的《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组诗,却让我的眼睛生出了久违的光亮与湿润。作品不仅在内容上闪烁着现实主义的光辉,蕴含着丰富的真情可触的感染力,而且在创作技巧上,也有着与众不同的独到之处。表现在此组诗中的显著特色之一,则是具有独特的视角,开题用一些地块的名称作为切入点,实在匠心独具,别出心裁,凸现了出人意料的独占风头之妙。
  在该组诗中,诗人创作展现了五首作品。其中,用地名作标题的就有四首,分别为《瓦子台》、《杨中岭》、《九亩田》和《老居民点》。下面,我们再把其中一首录入于此,感受欣赏其作品创作的艺术魅力。“顾名思义,这块地只有九亩/低洼,盐碱,只能种水稻,小时候/我在这块地里插过秧,除过稗/赶过麻雀,还用冲担/挑过稻草,除稗的时候/经常把秧苗除了,把稗草留下/让记忆一片荒芜,只好用冲担挑着/一头挑着稗草,是我生活的城市/一头挑着稻草,是我的村庄/轻重难以平衡,冲担/翻成回归之路,把那群麻雀/惊飞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插秧的时候/要退着走”(组诗之《九亩田》)。乍看诗题,一块地名,十分新鲜。先不看内容,我闭目遐想,如果让自己来写将写得怎样?伤透脑筋,竟理不出一个头绪,而无从着笔。罢罢罢,还是一睹为快吧。一块只有九亩低洼盐碱的水稻田,何其熟悉而平凡,亲切而悠远!插秧,除稗,赶麻雀,用冲担挑稻草,烂熟于生活与诗歌中老茧一样的意象,早已麻木了不能感动的无动于衷。一阵失望刚欲泛起,有丝慵懒的目光继续探下,忽然发现“除稗的时候/经常把秧苗除了,把稗草留下/让记忆一片荒芜”,陡然如沉云中闪出明月恍惚的光影,不禁让人眼前朦胧一亮。水田里,一个小小少年正在除稗,由于草苗不分,却除去了苗而留下了草,一下子唤起了具有乡村情缘的读者的儿时记忆,恍若昨日荒唐而真实之景,至今铭心刻骨犹新。随着岁月更替,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似乎记忆和着以往的水田一起荒芜了,其实难忘的是泥土上生活的苦难。
  试想,一个草苗不分的年龄段的少年,没有应有的无忧无虑的幸福与快乐,却过早地承担起了乡土生活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是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中历史的缘由,启人深思。这深重的苦难经历,使长大后在城市里生活的诗人,仍然放不下冲担上一头的稗草情结,深深地记挂着稻草的村庄。忙碌中挤出闲暇,返回故土,连麻雀也都陌生地惊飞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内心的起伏跌宕啊!沧桑人生,又要承受多少袭击于灵魂上的不可避免感触的洗礼啊!至此,愚钝的我才感受到诗人在作品中从小至老结构布局的浑然天成之慧巧!最后,“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插秧的时候/要退着走”,有些深奥!我揣测,这一句正是此首诗的诗眼,也是诗人所要表达的感情升华的极致所在。退着走才能插秧,退着走才能回到诗人已然失去了的依偎在泥土里的缠绵,这一心灵深处的雷鸣,又孕育了多少游子眼睛里止不住的滂沱啊!
  作品从一块地名切入,视角从一块贫瘠的水田上漾开,以寥寥几行小小的篇幅,容纳了丰富深厚的乡土情感,诗人这非凡的诗歌创作艺术能力,堪谓炉火纯青,让人羡慕,又叫人嫉妒。
  再次,实虚结合,具有推动诗意升华的张力,这应该是该组诗在语言表达上的主要特色。诗歌创作的语言表达运用,是有其相应的特定规律可循的。如何把握诗歌语言的运用,不同的诗歌作者有着各自不同的擅长。然而,其表达效果如何,才是语言运用手法优劣的唯一标准。在诗歌语言上,避开修辞的角度,而从意与象表现需要方面来看,我认为无非实写、虚写、实虚结合几类表达运用手法。唯实,而有厚象薄意的失缺灵美之瑕;唯虚,则致彰意无象的空洞无物之疵。因此,只有二者结合运用,才会意有象可凭寄、象含意可抒发,从而获得语言推动诗意升华的张力之效。对此,诗人高山松显然是深谙其中奥妙的,在其作品《每一块地都有自己的名字》组诗中有着娴熟自如的运用,并达到了诗歌语言的欲达之的。
  “老居民点是一块坟地,因为村里的祖辈/在那里定居而得名,那块地/是不种庄稼的,种的/是一盒盒白骨,甚至连包装/都不用拆,那块地只能长出/艾蒿,狗尾巴草或者/蒲公英,我就是从那块地里飞出的一粒/蒲公英的种子,当季风来临/我还会飞回去,不知那块地里/还有没有/我的一席之地”(组诗之《老居民点》)。在这首诗里,我们不难感受到诗人对乡土怀有的深厚的情感。而在这一情感的抒发与升华中,诗人先是实写老居民点是一块坟地,那里是一盒盒祖辈乡亲白骨的宿地,荒凉,野旷,悲怆,凄然。接着,诗人笔锋一转,虚写到了自己的“死”的皈依的忐忑浮想。“当季风来临/我还会飞回去”,什么样的季风?从阎王殿里吹来的生命枯萎的季风。飞回去哪里?去那块老居民点的坟地里。一个鲜活的生命,却在为自己死后的尸骨安排坟地,而且还惴惴不安地担心“还有没有/我的一席之地”。透过这似乎不合常理的荒唐之念,一种“生不能还乡,死也要回归故土”的感情,一下子汹涌爆发,强烈的冲击力,击打着读者热爱生于斯的故土的心灵,轰轰然久久共鸣。整首诗,前部分实写,后部分虚写,前部分之实为后部分之虚的凭依,把要表现的诗人的思想感情,运用虚实结合的艺术,使语言富有了承载诗意的张力,让读者在感悟中抵达了精神上的升华。妙哉!不能不叫人赞叹不已!
  其实,高山松的这组诗歌还具有很多的优点。限于篇幅,不再一一赘述。总之,这是一组当之无愧的在乡土诗会中获第一等奖的魁首佳作!由于水平有限,赏析中难免有不当之处,仅以此抛砖引玉,共同交流,为促进诗歌创作的繁荣以尽薄力,是我之愿啊!

沫若使者 发表于 2012-4-12 19:49

楼主能对诗作如此有层次的解析,能较准确地把握诗者的创作脉搏,进而概括出作品的艺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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