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林莽诗学思想管窥——读耿林莽《闲哉诗话》札记之二
“诗是一种美的发现,美的创造,美的交流。” ——本体论文学本体论是关于文学的本质与本源的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新时期文学思想解放的背景下,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和审视文学,文学本体问题进入中国文学理论研究领域并兴起了热潮。由于文学主张和叙述角度不同,对文学本体的认识和论述也有差异,争论热烈,观点纷呈,形成了诸多学说。但不论怎样众说纷纭,都是对文学本身的研究和论述。
因此,诗歌本体论就是关于诗歌自身的研究与论述。
*什么是诗?
“诗是一种美的发现,美的创造,美的交流。”/“发现指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诗人与世界的关系。”/“创造指诗人在感知世界基础上进行的崇高艺术产品的创造性奉献。”“交流则是诗人与读者的关系。是他的美的创造是否有价值,及价值高低的检验。”
任何试图给诗下定义,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因为,在诸文学形式中,虽然诗歌的历史最长,但关于它的解释也最多,从来没有统一过。尤其是我国在界定新诗问题上,时至今日,对什么是诗依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古今中外对诗的定义多如牛毛,但无论是“诗言志”也好,还是“诗就是一种感觉”也罢,都是只说到诗的某一个方面,没有概括出它的全貌。毕竟,诗是意识形态范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很难像物那样以一个不变的概念涵盖其物理属性。
耿林莽先生是从美学层面给诗下的定义,它涵盖了文学作品从创作原则、创作活动、到鉴赏的完整过程,更接近于诗的本质特征。
诗是美的发现:
发现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这首先就有一个方法论问题,即以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去认识世界和判明是非。不同方法论给出的解释和答案是不同的,反映到文学领域就形成了各种文学理论和流派。
耿林莽先生的观点还是基于现实主义的。“诗要表现诗人心目中的那个世界,即为他感知了的、涂上他自己审美色彩、感情色彩的世界,而不是再现一个人所共知,人所共见的,纯客观的,照抄照转的未介入自我的世界。”/“他(诗人)以审美的眼光去观察、感受世界,当世界经由诗人的美化而成为艺术品出现时,已是超越客观的一个美化了的世界了。”(《闲哉诗话*虚与实》)
诗的发现还应包括人的内心世界,即对客观世界和人的内心世界的感知。它不是哲学范畴的、概念化的认知,而是美学意义的、审美方式的感知。诗人的发现不仅需要理性的思维,更需要用心灵,也就是情感去感知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和探寻人的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由此而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反映也好,表现也罢,它既是现实的,因为它来自于现实,又不是纯现实的,因为它是包含了创作者种种主观因素在内的新的创造,亦即审美化了的、诗化的现实。至此,诗的美的发现予以实现。
诗是美的创造:
既然诗是美的发现,那它的发现物自然也是美的。我们注意到,先生在这里使用了“创造”一词,而不是“创作”。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创造”比之于“创作”更具有主观性?正如物质生产一样,制作是一种简单的劳动,而制造是一种创造性劳动。诗(抒情诗)较之于其他文学样式主体性更强,它是诗人情感的抒发,心灵的吟唱,当它于生活中发现美而进入创作阶段后,应当是审美和心灵观照后的情感宣泄,结出新的美的花朵,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复制。它至少应有两个特征,鲜明的个性和不可重复性。鲜明的个性,即是诗人独有的与众不同;不可重复性,既不能重复前人、他人,也不能重复自己。你不能写两首意象、意境相似的诗,否则,后一首就是赝品,是垃圾。“一首诗是一个世界,它们应该有其独立的生命,各自的色彩。所以,严格地说,一首诗应该是一个新世界。”/“要提倡‘趋异性’,提倡与众不同,标新立异。提倡创新,独特,多样,而力戒模仿,追踪,一窝蜂,一道汤,赶行市,随大流。”(《闲哉诗话*陌生化.趋异性》)
以这种观点反观当下的诗坛,虽然每年有几百万首作品(网络),但“创造”性的极少,绝大多数还只能算作“批量生产”,至于像“口水诗”之类,则只能算是穿着“诗”的外衣、装在诗袋里的垃圾。
诗是美的交流:
诗的交流是诗人以其作品与读者的互动,是诗的鉴赏过程。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完整的文学活动包括创作和鉴赏两个过程。没有鉴赏的创作不称其为创作,除了自娱自乐外毫无意义。
鉴赏的主体是读者,客体是诗作,鉴赏过程是一种审美活动。鉴赏是读者对作者作品的接受,但不是简单地照盘接受,而是再创作。“一千个读者(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读者(观众)的二度创作,而且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同创作。
上述鉴赏的特点决定了,诗人应当为读者提供美的鉴赏物,这个鉴赏物有无价值以及其价值高低是由读者决定的。由此,诗人在创作伊始就应考虑到读者的审美趣味、审美爱好、审美能力,创作出既体现自己的审美特征、创作风格和艺术水平,又为读者喜闻乐见、易于接受、适合审美需求的作品。“诗要以崭新、崇高的审美高度满足读者,不仅满足,而且诱惑并培养、提高自己的知音。这样,才能以自身的崇高美赢来越来越多的读者群,而不是用降低水准、迎合迁就去追求‘多数票’。”(《闲哉诗话*论崇高》)
遗憾的是,当下的诗坛,除了诗人们的自娱自乐和自我炒作外,与大众是脱节的。这固然有诗歌以外的种种原因,有其必然的因素,但从诗人自身角度来说,是否给读者提供了精美的诗作?至少给愿意读诗者提供了可资鉴赏的作品呢?更遑论那些所谓的垃圾派、写下半身之类,更是诗的悲哀了。
诗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至纯至美的。在当下,重新审视其本质特征很有必要。
*诗的原则
诗是美的发现、创造和交流,是诗人感知、掌握世界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和创作原则予以表达。对其相关问题的探讨,解决一些认识问题,有助于诗的创作,从而实现主客体的完美统一。
诗的源泉——进入创作之前,首先碰到的就是一个诗从何来的问题。“......(诗的源)泉从何来?来自生活,来自知识,来自才华,来自诗人对世界、对人生、对时代、对人民的深挚情感与不断的思索。”(《闲哉诗话*论溢出》)
这其实是一个生活与文学的关系问题,是老生常谈,但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特别是诗,由于它的主体性比较强,接受西方现代主义诸流派影响比较大,在这方面的分歧也更大。现实主义理论主张生活是文学的源泉。我以为这一命题是正确的,因为它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只是不同的文学形式、不同的创作主体和不同的艺术表现手法在这方面表现得或直接或间接、或紧密或松散、或自觉或不自觉、或明显或隐蔽罢了。
耿林莽先生称自己的诗情来源于大自然,是大自然的魅力、灵性赋予了诗人的灵感和才思,赋予诗人的诗美感情基因和审美能力,以自己的切身体会揭示了生活对诗人的决定意义。“人是大自然的产物。人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诗情与诗意最早的萌动,便是对于自然美的迷离和沉醉。而乡村,正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片辽阔的天地。”/“让我进入并迷恋于诗歌的,则是大自然宽广的胸怀,一望无际绿油油的田野,银子般闪闪灼亮的小河。”/“愈是自然的,愈是原始的,愈是诗的。乡村为我提供了一种自由自在的美的氛围,潜移默化地侵入和浸润,在不知不觉间,渗透了我的心灵。”/“人性么,这是另一个诗的取之不尽的源泉,而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正是这段乡村生活(指诗人年轻时的一段乡村生活经历,引者注),为我录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乡村,我见到的是自然而本色的人,是健壮而自然的人体美。”/“自然美和人性美对于我的感染,成为我诗的情绪萌生的根源,......培育了我诗美感情基因。”(耿林莽:《乡村,是诗的摇篮-乡村与诗系列之一》《青岛日报》2011年12月5日15版)
当然,生活本身并不是诗,这其中还要明确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且,也不能把生活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像前面所提到的,诗人的生活不仅仅指客观世界,还包括诗人的内心世界。诗人的内心世界依赖于客观世界,又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生活,时代,思想,感情,情绪,诗人所生活的世界,与他对于世界的感受,这些是诗赖以滋生的土壤、空气、水分,是它的生存空间。诗在这一切之中、之上游泳并生成。它是他们的儿子,它们的花朵。”/“却又是完全独特的自己的生命形态,并不酷似这一切。(《闲哉诗话*诗与诗人》)
诗的花开——解决了源泉问题,创作领域就十分宽广了,这时,“诗人将各种各样的素材、思绪、意象放在艺术的搅拌机里搅拌,搅拌,然后又像抽丝那样一条条抽出来,织成条理清晰而又艳美多姿的图案,诗由此而成型。”(《闲哉诗话*虚与实》)/“人在生活中的情感触发,情感体验,情感抒发,以美感的形式贯串全程,便形成诗。”(《闲哉诗话*感觉.感情.感受》)
这里我们应当注意到先生所强调的“美感形式”,它贯穿于诗的创作全程,亦即诗的创作过程就是诗美的制造和实现过程。所谓“美感形式”,应当是指构成诗的意境、意象、语言、结构、韵律等诸元素之美,由这些美的元素叠加组合,便结出美丽的花朵,使读者得到审美愉悦。这既是先生一贯的诗学主张,也是先生身体力行的创作实践。读先生的作品,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相比之下,时下一些“诗”创作仅就形式而言已降低到敲回车键、口水堆砌,完全没有了诗的“美感的形式”,而且由于网络的便捷而广为泛滥,这是令人痛心的,长此下去,形成一种欣赏习惯和口味,将使自由诗走向万复不劫的末路,应当引起诗界的警醒。
诗的功能——诗有没有社会功能?可不可以讲社会功能?如何追求社会功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兴起的各种诗歌思潮沉寂后,耿林莽先生依然把它当做一个课题加以思考。他的观点是:“好的诗不仅要给人以美感,而且要触及人的思想,触及人的感情,触及他跳动的心。” (《闲哉诗话*课题》)
当下有些诗人对诗的看法有些悖论,一方面把它看得很大,是“生命的体验”;一方面又把它看得很小,仅仅是“写自我”的。他们反感谈诗的社会功能,一谈诗的社会功能,诗就不称其为诗了。我看,这不是一种偏见就是一种误解。文学(包括诗)的社会功能不是有没有、可不可以讲的问题,而是一种客观存在。除非作者的作品只写给自己看,否则,一旦诉诸社会,就一定产生着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或远或近、或正或负的影响,有时甚至是出乎作者的意料,这是被古今中外文学史所早已证明了的。任何文学艺术的创作,都在表达创作者的思想,所不同的只是表达的内容和形式。“散文诗是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精美文学形式,没有诗意美,便没有散文诗。但美不可以架空,它是真善美的统一体。它的审美价值、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是内的统一而不是外的粘合。散文诗可以而且应该表现时代,应该给人以精神上情操上的潜移默化的高尚影响,散文诗应是沉甸甸而不是轻飘飘的。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牺牲其审美价值或降低其审美水准去廉价地猎取。”(耿林莽:《我与散文诗——向读者交一点底》1989年4月4日青岛日报4版)也就是说,文学(诗)的社会功能应当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中去实现。
诗的美学——诗最基本的是审美功能。诗美是诗的本质或美学特征,是诗人认识和掌握世界的方式。“诗是美的至高无上的表现形态。而美总是以善为灵魂的。”/“诗永远从属于崇高。只有在这一意义上,才能理解它高于现实、时代(更不必说超越政治的局限)乃是天经地义的必然。” (《闲哉诗话*论崇高》)
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也正是因此而诞生了诗歌(诗的最初形式是歌),这可以从我国最早的诗集《诗经》中得到佐证。诗为美而生,诗人以追求美为天职,而这种天性和天职的追求与实现,有赖于诗人的主观因素,受制于其审美观。“美的客体与审美主体的感受相结合,才能产生审美效应。审美主体的情思,包括他的思想和感情,便成为感受和形成审美效应的必要组成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可以找到思想作用于、影响于审美的内在根据。”(《闲哉诗话*感觉.感情.感受》)也正因为此,认清美的辩证法,掌握美学原则极为重要,并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进入诗歌,那些主张“审丑”,以“电影写得,小说写得,诗歌为什么写不得”为理由,而热衷于写垃圾、写下半身之类,其实是混淆了不同文学样式对题材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的表达方式及区别;以及审丑依然是美学范畴的,是审美的另一面,本质上还是审美,最终还是要落到审美上来。 *诗的追求
诗的追求,也就是诗人的追求,属诗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商品化的今天,诗人面临着如何立足、如何坚守、诗向何处去等等问题的考验。这方面,耿林莽先生以其言行做出了回答,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限于篇幅,这里仅将先生的论述转引如下,不再展开叙述:
诗不能商品化——在商品大潮中,诗要保持其独立、高尚的品格,不能与物欲横流同流合污或随波逐流。“在都市街道的那些小书摊和书报亭里,挤满了武侠、侦破,无声手枪和鲜血淋淋的杀人凶手,少妇的乳房和妓女的媚笑,那是中国当代商品文化的一个小小窗口。”/“在那里找不到一本诗。”/“这是诗的光荣,而不是它的耻辱。”(《闲哉诗话*论崇高》)
诗要追求个性化——个性化就是独特的、与众不同的风格,是诗人(乃至一切文学艺术家)毕生的追求,也是其艺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诗人不应是赶时髦的市井小妇人,看见街上流行黄裙子,赶忙也去做一条。倒是应该赶紧去做一条白的或是蓝的,力求保持独特。”/“看见外国流行什么,也立即跟上去,其实也大可不必。”/“以模仿代替创造,为诗坛之一大诟病。”/“语言、意象,甚至题材、构思都东施效颦,真是可悲。”(《闲哉诗话*人格篇》)
诗要追求多样性——诗人鲜明的个性特征是通过创作题材和创作风格上的多样性来体现和实现的。“在创作题材和创作风格上,我追求多样性。从题材看,我写时代,也写人生;写改革,也写‘史无前例’;写历史,昨天的阴暗,也写现实,今天的明媚;写重大题材,也写风花雪月。从风格看,我追求凝练,也喜欢舒放,潇洒飘逸,有点随意性,或者冷峻美;我热衷于柔美,却又追踪豪迈和奔放。象征手法,梦幻以至魔幻色彩的迷离恍惚,我也颇感兴趣。至于忧郁情怀的抒发,悲凉意境的渲染,更时有所见。 ”(耿林莽:《我与散文诗——向读者交一点底》1989年4月4日青岛日报4版)诗人的这种追求,充分体现在其对散文诗创作三十多年、时至今日依然的坚守,也成就了诗人艺术上的辉煌,堪为我们学习和效法的楷模。
2012.01.18 收藏学习,感谢分享 [b] [url=http://chaobaihe.5d6d.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0627&ptid=8766]3#[/url] [i]骏青追日[/i] [/b]
谢谢。龙年大吉 这个写得好!写诗的人很多,写得好的太少?这是为什么?不甘潜下心来学习和沉淀,解决不了视野和认知的问题。诗论中的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高亮共赏! 谢谢支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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